城市亮化照明注意的細節(jié)
發(fā)布日期:2016-03-16
一個城市的形象是由該城市的歷史、文化、人文景觀、鄉(xiāng)土風情等諸多方因素所決定的,不是由表面的打扮而形成的,燈光的裝飾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們應該更加注重光污染對健康、對生活造成的傷害和干擾,不可卻掉以輕心,坐視不管,長期以往,后果不堪設想,為此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環(huán)境保護工作
1、在城市照明建設中,要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城市亮化工程"整體規(guī)劃方案,設計生態(tài)化、環(huán)保型的夜景燈光,有關城建、環(huán)保等部門要建立相應制度,制訂相應的監(jiān)控和管理辦法,做好城市照明工程的光污染審查、鑒定和驗收工作,把城市夜景照明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城市亮化應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經濟實用、低碳生活、保護環(huán)境”的特點,著重于美化城市,突出自然。大力提倡綠色照明,特別是政府部門和公共場所應盡量使用經認證的節(jié)能燈具。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對城市照明提出的要求,限制裝飾性景觀照明,讓城市亮化工程華而不奢。進一步規(guī)范商業(yè)行為,對雜貨攤,霓虹燈和廣告牌進行科學管理和合理規(guī)劃,對車輛光污染加以控制。
4、節(jié)假日彩燈齊放營造氣氛,自然要亮化。但平時就要適度“亮化”,對城市形象照明工程,推遲60分鐘亮,提前60分鐘關燈。除重大節(jié)日外,在滿足照明要求的情況下,減少用燈數量,盡量采用自然光,禁用高耗能燈具。
5、在城市亮化工程建設過程中應注重提倡綠化、凈化、美化。在娛樂場所和建筑物周圍,要多種草、栽花、植樹和增加水面,以便改善光環(huán)境。
二、裝飾性泛光照明
城市的公共照明都會包括3個相互依賴的因素中的一個或更多:完全的功能照明、美化照明和為了達到某種氣氛而設計的照明。直到現在,很多城市還僅僅提供為提高乘客和行人安全性而進行的功能性照明,而很少進行天黑后為了吸引游客而設計的的照明。但幸運的是,人們對于提高城市美化環(huán)境的室外照明已經越來越感興趣。走進一個照明經過精心設計的廣場或是觀看利用泛光照明裝飾的建筑物或雕塑,我們很可能會贊嘆氣氛的重要性以及照明展示特征與形式的非凡能力。
泛光照明技術并不是建立在照明工程原理基礎之上的;對于美學價值的感受和洞察力才是最重要的。在白天,物體是由日光直接照射或是由天空的漫射光照照射或是二者皆有。其效果就是所有特性都通過連續(xù)的光與陰影之間不斷變化的相互作用來強調。而要想通過人工照明達到這種效果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問題的關鍵在于確定那個特性才是其最吸引人的地方,并通過照明對其效果進行加強。一旦確定了照明的要求,就可以對能夠達到設計目標的燈具安放位置、光源類型和功率進行實際的評估。
三、觀看的方向
在白天對場地進行調查可以確定對特定目標的主要觀看位置和觀看方向。之后要對改觀看方向的照明效果進行最優(yōu)化處理,避免干擾光線的產生。同時也要注意每種觀看角度的相對重要性,以便在照明設計時建立不同的強調等級。
四、泛光照明的安置
在過去,泛光照明經常安置在距離被照物比較遠的位置上。其他可選擇的方法有:在隔壁的屋頂上、在建筑物正面安裝的支架上、在開闊地、在矮墻后的地面上、在花圃或灌木從中。但目前的趨勢是將泛光照明系統(tǒng)盡量的靠近。其原因有:照明效果不拘于平面且更加顯著;可以減少人們在物體旁散步時的眩光;無須將泛光照明系統(tǒng)安裝在周圍不屬于自己的房屋或建筑物上;減少溢出光;泛光照明所投射的光越多(即對于與被照物之間的距離內),溢出到周圍環(huán)境的光也越多(對于大功率投射一般為30%)。
五、環(huán)境與背景
如果物體的環(huán)境與背景是黑暗的,相對少量的照明就可以就可以突出該物體。另外,如果在鄰近的區(qū)域內有其他建筑物,其窗戶將反射出很強的亮度,為了達到對比的效果,就要對被照物體進行更多的照明。如果我們在看該物體時正對著很亮的背景,情況也是相同的。在這兩種情況下,都要考慮顏色的對比來輔助或代替亮度對比。
六、光的合成
對被照物體的照明不存在正確的光的合成的概念。對被照元素的選擇、所使用的顏色和亮度完全取決于設計師的表達方式。而通過變化的顏色和亮度進行的動態(tài)照明也是如此。
七、顏色的使用
對于顏色來說,我們周圍的世界是永遠變化著的。時段、天氣、季節(jié)決定了我們如何在特定時刻及時的感受到某一景色。有時也因此而使用有色照明來喚起對某一白天環(huán)境的感受,就是通過夜晚泛光照明工程達到“布置場景”的作用。溫度也與顏色有很大的關系:暖光色意味著熱度,而藍色光會給人以寒冷的感覺。
綜上所述,在現代城市中,城市亮化工程的建設,將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突出城市本身的特色,為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市民的生活環(huán)境創(chuàng)造更加優(yōu)質的條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深遠的影響。
一、環(huán)境保護工作
1、在城市照明建設中,要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城市亮化工程"整體規(guī)劃方案,設計生態(tài)化、環(huán)保型的夜景燈光,有關城建、環(huán)保等部門要建立相應制度,制訂相應的監(jiān)控和管理辦法,做好城市照明工程的光污染審查、鑒定和驗收工作,把城市夜景照明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城市亮化應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經濟實用、低碳生活、保護環(huán)境”的特點,著重于美化城市,突出自然。大力提倡綠色照明,特別是政府部門和公共場所應盡量使用經認證的節(jié)能燈具。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對城市照明提出的要求,限制裝飾性景觀照明,讓城市亮化工程華而不奢。進一步規(guī)范商業(yè)行為,對雜貨攤,霓虹燈和廣告牌進行科學管理和合理規(guī)劃,對車輛光污染加以控制。
4、節(jié)假日彩燈齊放營造氣氛,自然要亮化。但平時就要適度“亮化”,對城市形象照明工程,推遲60分鐘亮,提前60分鐘關燈。除重大節(jié)日外,在滿足照明要求的情況下,減少用燈數量,盡量采用自然光,禁用高耗能燈具。
5、在城市亮化工程建設過程中應注重提倡綠化、凈化、美化。在娛樂場所和建筑物周圍,要多種草、栽花、植樹和增加水面,以便改善光環(huán)境。
二、裝飾性泛光照明
城市的公共照明都會包括3個相互依賴的因素中的一個或更多:完全的功能照明、美化照明和為了達到某種氣氛而設計的照明。直到現在,很多城市還僅僅提供為提高乘客和行人安全性而進行的功能性照明,而很少進行天黑后為了吸引游客而設計的的照明。但幸運的是,人們對于提高城市美化環(huán)境的室外照明已經越來越感興趣。走進一個照明經過精心設計的廣場或是觀看利用泛光照明裝飾的建筑物或雕塑,我們很可能會贊嘆氣氛的重要性以及照明展示特征與形式的非凡能力。
泛光照明技術并不是建立在照明工程原理基礎之上的;對于美學價值的感受和洞察力才是最重要的。在白天,物體是由日光直接照射或是由天空的漫射光照照射或是二者皆有。其效果就是所有特性都通過連續(xù)的光與陰影之間不斷變化的相互作用來強調。而要想通過人工照明達到這種效果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問題的關鍵在于確定那個特性才是其最吸引人的地方,并通過照明對其效果進行加強。一旦確定了照明的要求,就可以對能夠達到設計目標的燈具安放位置、光源類型和功率進行實際的評估。
三、觀看的方向
在白天對場地進行調查可以確定對特定目標的主要觀看位置和觀看方向。之后要對改觀看方向的照明效果進行最優(yōu)化處理,避免干擾光線的產生。同時也要注意每種觀看角度的相對重要性,以便在照明設計時建立不同的強調等級。
四、泛光照明的安置
在過去,泛光照明經常安置在距離被照物比較遠的位置上。其他可選擇的方法有:在隔壁的屋頂上、在建筑物正面安裝的支架上、在開闊地、在矮墻后的地面上、在花圃或灌木從中。但目前的趨勢是將泛光照明系統(tǒng)盡量的靠近。其原因有:照明效果不拘于平面且更加顯著;可以減少人們在物體旁散步時的眩光;無須將泛光照明系統(tǒng)安裝在周圍不屬于自己的房屋或建筑物上;減少溢出光;泛光照明所投射的光越多(即對于與被照物之間的距離內),溢出到周圍環(huán)境的光也越多(對于大功率投射一般為30%)。
五、環(huán)境與背景
如果物體的環(huán)境與背景是黑暗的,相對少量的照明就可以就可以突出該物體。另外,如果在鄰近的區(qū)域內有其他建筑物,其窗戶將反射出很強的亮度,為了達到對比的效果,就要對被照物體進行更多的照明。如果我們在看該物體時正對著很亮的背景,情況也是相同的。在這兩種情況下,都要考慮顏色的對比來輔助或代替亮度對比。
六、光的合成
對被照物體的照明不存在正確的光的合成的概念。對被照元素的選擇、所使用的顏色和亮度完全取決于設計師的表達方式。而通過變化的顏色和亮度進行的動態(tài)照明也是如此。
七、顏色的使用
對于顏色來說,我們周圍的世界是永遠變化著的。時段、天氣、季節(jié)決定了我們如何在特定時刻及時的感受到某一景色。有時也因此而使用有色照明來喚起對某一白天環(huán)境的感受,就是通過夜晚泛光照明工程達到“布置場景”的作用。溫度也與顏色有很大的關系:暖光色意味著熱度,而藍色光會給人以寒冷的感覺。
綜上所述,在現代城市中,城市亮化工程的建設,將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突出城市本身的特色,為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市民的生活環(huán)境創(chuàng)造更加優(yōu)質的條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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